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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6月2日,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通知》规范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资格年限、留存额度以及商对公业务开办等。
《通知》规定,在衢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衢州社保比例,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商业银行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一致的住房贷款,按较高首付比例执行。
借款人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须连续6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可从次月起再次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除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个人帐户内还须保留6个月的存款。
凡在衢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过商业性贷款且还款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其原商业性个贷已取得抵押住房《不动产证》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均可申请商转公业务,将其商业性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转贷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公积金贷款限额。鼓励已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借款人自愿申请将原贴息贷款中的公积金贴息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今年2月,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家庭最高80万元、个人最高50万元。衢州市实行与个人贷款利率挂钩的浮动贷款额度,每月月初向社会公布上月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连续三个月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处于95%(含)以上、90%(含)-95%、85%(含)-90%、85%以下四个区间之一的,经管委会批准,可实施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额度分别为60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个人分别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
此前,衢州市已取消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
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城市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
文件明确,非衢州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投资或控制的企业,视为衢州户籍家庭,适用相关购房政策。
这也意味着,非衢州户籍家庭可在2021年8月7日前,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不受必须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政策中只能买一套房子的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也可以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优化区域限售政策方面,文件指出,《关于促进城市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划拨土地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尚未网上签约的划拨土地上新建144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实施限售,土地出让公告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解读,2021年7月20日调控政策发布后,智慧新城旧城唯一出让地块为高铁新城GT-04-02地块(飞来酒店项目),且该地块内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经网上签订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仍适用5年限售政策。《通知》发布后,智慧新城旧城新出让地块内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房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此外,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购买出让地块内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并进行网络签约的,仍适用原五年限售政策,限售期限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签约备案之日起计算。但如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在2022年4月1日前未进行网络签约备案的,不受原五年限售政策约束。
按照《关于促进城市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衢州市新划拨地块上新建144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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