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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谭文凯、通讯员张晓明青岛报道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暂定上下限的通知》要求,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启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凡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并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和职工均在申报范围之内,申报险种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
在2023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会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2024年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即分别暂定21207元、4242元的上限和下限。2023年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重新调整至下限和上限,超过300%部分和低于60%部分予以退还或补缴。
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和特定非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以2022年社会月平均工资7069元为基准证券日报,202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公布后,超额部分退还,不足部分按照新的社会月平均工资补足。
企业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时间及方式
参保企业及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5日,主要通过网上申报和自助申报方式进行。参保单位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可使用“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直接申报,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单位可使用“年度缴费基数导入”模块申报。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通过自助设备进行自助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时间及相关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年1月1日至19日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通过青岛税务局提供的渠道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当年缴费基数的,以上一年度使用的缴费基数为准,并按规定调整最低和最高限额。如年度内需要修改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19日前申请变更当月及下个月的缴费基数。
自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以来,取消了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预先设定的60%、80%、100%、200%、300%五个固定缴费档位,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60%-300%)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不再按原固定档位调整缴费基数。
温馨的提示:
2023年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企业参保职工退休、辞职等涉及后续补偿的青岛市社保基数,参保单位应切实履行代扣代缴差额义务,自年初起先行代扣职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个人缴费差额(参照10%代扣)。2023年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应按实征收当年实际调整对应的缴费基数差额,切实维护职工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待遇,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会降低参保人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损害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因此,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认真落实参保员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确保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公开、透明、真实。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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