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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后,加入新公司,在评优分岗时被告知,本科毕业后5年工作经历不能承认,这合法吗?”近日,有网友在华西网“民生热线”专栏发帖咨询研究生工作经历承认问题。
该网友称,自己是硕士,2013年大学毕业后在国内某设计院工作5年,后赴澳大利亚读研2年,研究生毕业后在北京某外资建筑事务所工作1年,共计6年工作经验。2022年9月入职新单位,但在定级定岗时被告知,研究生毕业后只能承认1年工作经验,本科毕业后之前5年已缴纳社保的工作经验不能计算。“我研究生毕业前工作正常缴纳社保,为什么我的工作经验不能被承认?”该网友问。
针对网友提出的工龄认定问题,华西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北京中伦文德(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文哲进行解答。
于文哲:
1.工龄是指以工资作为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劳动年限,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即缴纳社会保障年限)主要对计算社会保障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2.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包括视同缴费期限和实际缴费期限。
①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劳动者整个工作年限中,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连续工龄);
②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后,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目前实际缴费年限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程序和社保卡为准。按照现行规定社保累计缴费,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3.工龄认定由退休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认定主要依据是职工个人档案。如无档案或档案遗失,则不能认定工龄五险一金比例,即不能认定为相当于缴费年限。在申请退休审批时,不能认定为相当于缴费年限,只能按照实际缴费年限核准领取退休福利。
4.基于上述情况,建议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核实,所谓本科毕业后五年不计算工龄,是指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连续工龄),还是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并根据核实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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