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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什么要参加医疗保险?交了保费却不用,是不是有损失?
A:我们每个人都面临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疗保险就是为了预防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基本原则是互助,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每个人拿出少量的钱,凑成一个大基金池,提供给需要的人,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以前你没用过医疗保险,不代表以后就不用了。只要你参加了医疗保险,生病需要钱的时候,就可以得到医疗保险的保障,用的是大家捐出来的钱,放在这个基金池里。
有的人自以为年轻,有的人认为自己身体好,不需要医保,结果可能损失巨大。比如小王,他没有参加医保,去年得了重病,结果自己掏了所有医药费五矿信托,到处借钱,一共花了20多万。事后他算了一下,如果当初参加了医保,可能只需要付几万块钱,他后悔不已。
2、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选择参保类别?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二者均不受户籍限制(不得重复参加)。
3、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答:第一,缴费周期不同,职工医保是每月缴费一次,城乡居民医保是每年缴费一次。
二是支付金额不一致,职工医保支付水平高于居民医保。
最后,待遇水平不一致。医保缴费额度较高的职工,可以享受比居民更高的待遇,比如住院报销比例更高、报销金额更高,还可以享受本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同时,职工医保缴费达到本市规定年限后,可以享受退休免缴待遇,即个人达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后,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必须每年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次年医保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
答:答:(一)您首次在我市参加医疗保险,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惠办APP线上办理职工医保(含大额医疗保险),也可通过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医保窗口线下办理。
(三)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徽办APP、湖北医保微信小程序、湖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线上申请;线下可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居住证)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或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登记手续。
5、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标准按省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4.8%确定。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当年确定的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
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一)灵活就业人员成功办理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后,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出税通”APP)、湖北徽办APP、合作银行网点等渠道缴纳职工医保费,也可选择通过合作银行批量扣缴的方式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费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批量扣缴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
(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顺利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国家税务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出税通”APP、“鄂汇办”APP、合作银行提供的网上平台、手机APP等多样化缴费方式缴费。
7、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扣缴缴纳职工医保费,如何查询是否扣缴成功?
答: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批量扣缴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批量扣缴完成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合作银行发送的短信或登录合作银行手机APP查询批量扣缴支付结果。
8、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扣缴缴纳职工医保费,批量扣缴失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通过银行扣缴,批量扣缴失败的原因主要有:
(1)签约银行账户余额不足;
(2)合同信息不正确;
(三)是否同步足额预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9、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扣缴缴纳职工医保费,批量扣缴失败怎么办?
答: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批量扣缴若不成功,可在批量扣缴期结束后,通过“出税通”手机APP或“惠办”手机APP自行缴费,也可到合作银行网点(目前有邮储银行、农业银行、汉口银行、建设银行)实时缴费。
10、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武汉社保个人缴费标准,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连续6个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第7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1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一)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在此期间参加保险并按时缴纳保费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将实行待遇等待期。具体为:
(2)上年度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地户籍居民,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当年剩余月份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上年度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地户籍居民和上年度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地户籍居民,自缴费的次月后第七个月起享受当年剩余月份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对逾期参加参保、缴纳保费的居民,不再补发医疗保险待遇。
12、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纳员工医保,补缴后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1)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连续3个月(含3个月)中断缴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以上或累计中断缴费四个月以上后又恢复缴费的,视为首次参保,连续缴纳六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自第七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吗?
答:(1)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期间,享受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生育医疗费用符合我市生育保险政策的,可享受生育医疗相关待遇。
1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生育医疗福利?
答:您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享受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本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15、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限有哪些相关政策?
答:目前,我市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累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女累计25年,在我市缴费满10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个人在办理医保退休时应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继续按月缴纳,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1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我市大额职工医疗保险?
答:(a)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同时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当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缴纳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目前武汉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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