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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社保问题由来已久,社保与属地管辖、户籍、劳动关系挂钩,这些要求必然导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困难,造成社保缴费中断,这时才会有一部分人通过代缴社保来接续自己的社保关系。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实施后,社会保险代缴服务被明确界定为社会保险诈骗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通过“挂靠”获取社会保险机会,不仅违法,还面临多重风险。
解决社保缴费乱象的办法,一方面,剥离社保附加的其他社会治理功能,还原社保本身的制度功能;另一方面,取消灵活就业或暂时失业人员参加社保的户籍门槛,让他们更容易就地参加社保。
今年35岁的梁亮正在犹豫,是把朋友公司的社保转到灵活就业保险,还是找工作后直接把社保转到新公司。
梁亮是湖北人,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取得了北京户口。2015年,她选择做全职妈妈照顾孩子,但苦恼于社保缴费记录如何延续。经过多方打听,她将社保转到朋友的公司,由朋友代缴社保,并按时转交了社保费。
事情在今年4月开始发生变化。她的朋友告诉她,国家出台了新规定,公司不能再为她缴纳社保,让她自己想办法解决。这条新规定就是今年3月18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以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或者采取欺骗、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均涉嫌违法。
然而,《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办法》实施5个多月后,仍然有大批像梁亮一样出于刚需而不得不选择代缴社保的人员,也仍有一些机构为没有劳动关系的个人提供社保代缴服务。
社保代缴服务该如何定义?其弊端何在?为何屡禁不止?
为与企业无劳动关系个人代缴社保服务涉嫌违法
为解决社保缴纳问题,梁亮向朋友请教,得到了两个方案:一是具有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己可以将社保关系从公司转移出去,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二是回到工作单位,找到工作后直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公司。
梁亮想重返职场,但现实是,她从今年5月份就开始找工作,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岗位。“再不行,就去街道办交社保了。”梁亮想。和她情况类似的同村村民,也从今年5月份开始到街道社保处办理参保手续。
与梁亮不同,家住北京但没有户口所在地的张悦在辞职后,选择了互联网平台代缴社保,以确保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不会丢失。
张悦今年29岁,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工作4年后决定辞职。当时她还没有想过以后的职业规划,也不想失去购房资格(北京规定非北京户籍居民需有5年连续社保缴费记录才能买房)。经过咨询,她选择了社保代缴服务。
她通过平台店家联系到一家线上社保缴费平台,选择了“缴纳五险一金+公积金”服务,除了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外,每个月还要额外缴纳100元服务费,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一开始每月费用约2000元,后来政策调整为每月2400元左右。
“每次缴费后客服都会发一份后台录入系统的截图,次月就可以在北京社保/公积金官网上查询。”张悦告诉记者。
30岁的李阳,已经落户北京,没有北京户口,也没有稳定工作,也通过这个网上社保缴纳平台缴纳了3年多的社保。
“只要社保缴费记录不中断就没事,因为买车什么的都需要。”李阳说,“如果能在北京参加社保,谁会花中介费找社保代理人去缴费呢?
像李洋一样感到无奈的人还有很多。记者近日在某网络平台搜索“社保缴纳”一词时,发现不少网友表达了这样的感慨。这种情况并不局限于北京,在很多地方,没有本地户籍和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参加当地的社保。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宝全表示,目前很多地方的社保缴纳都与其他公共政策挂钩,包括买车买房、孩子上学等,这使得缴纳社保成为不少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刚性需求。过去几年,不少外地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暂时失业人员通过社保缴纳服务获得了各类资质,催生了社保缴纳服务市场。
他认为,该团伙通过社保缴费服务获取缴费记录,但并未与用人单位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这种做法涉嫌违法。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表示,特别是在《办法》实施后,社保代缴业务被明确界定为社保诈骗行为代缴社保哪家好,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代缴社保面临多重风险,多数参保人无奈选择
然而,《办法》实施近半年后,仍有多家机构继续提供社保缴纳服务。
记者近日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社保代缴”关键词,发现提供社保代缴服务的机构有很多,如某全国性社保代缴服务平台宣称可提供社保代缴、社保补缴、社保代理、公积金代缴、五险一金代缴服务等,并为自由职业者、全职妈妈、离退休职工、无业人员等提供社保服务。
根据张悦提供的信息家族信托,记者9月1日登录他使用的网上社保缴纳平台,发现页面中间一行大字“社保、公积金网上自助缴纳”,下方是一行小字“深耕社保领域10余年”、“正规资质保证”等,其宣称能提供“社保代缴、社保补缴、社保挂靠、社保代理”等服务。
在某网络平台一则关于“代缴社保”的帖子下,记者回复帖子询问相关业务,收到部分支付公司要求“详谈”的私信。
记者选择北京一家人力资源咨询公司进行咨询,对方发来两张社保基数及具体费用表。第一张表包括五险一金的上下限、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比例、最后小计缴费金额等。第二张表包括公积金、社保、个税等服务费。注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金额。
“普通上班族需要签合同、领工资、交社保,代缴社保就是把你的社保关系放到托管里,相当于你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给你交社保。”上述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公司和经办人没有纠纷,没有举报,就不会有人查。“社保经办机构只会看你交不交社保来判断你是否在这家公司上班。北京的公司那么多,除非发生纠纷,否则不会一家一家查。”
记者了解到,代缴该公司社保,只需将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发送给公司,然后每月通过个人手机银行将费用转入公司账户即可。
记者又联系了位于湖南长沙市的一家社保缴费公司,对方的回答与北京那家公司类似,也坚称“不存在风险”。
在杨宝全看来,根据《劳动法》,只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能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双方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个人单纯通过“挂职”的方式获得参加社会保险的机会,不仅违法,还会给参保人带来多重风险。
“个人如果选择代缴社保,首先要定期向代缴机构缴纳费用。如果代缴机构没有按时缴纳社保,很有可能出现停缴现象,影响享受社保待遇。更严重的是,如果代缴机构挪用资金或者‘跑路’,受托人也会蒙受损失。”杨宝全说。
郭政指出,由于代缴社保需要获取参保人的相关信息,劳动者也可能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根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代为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属于社会保险诈骗行为,一经查实,个人将被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员名单。在办理代缴社会保险过程中,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以诈骗、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规定的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为何代缴社保的现象仍然存在呢?
郭政分析,代缴社保现象的存在,主要因为我国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绑定程度较高,另外,还有劳动者自发要求到异地缴纳社保等因素。
杨宝全认为,社保缴费存在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冲突,从长远看,打破户籍限制,提供灵活的就业参保渠道,既可以“断绝社保缴费来源”,又可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设计社保制度,应是未来社保制度改革的方向。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宇认为,代缴社保问题由来已久,社保与居住地、户籍、劳动关系挂钩,这些要求必然导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困难,造成社保缴费中断,才会有一部分人通过代缴社保来接续自己的社保关系。此外,社保还承担着额外的社会治理功能。
“从险种来看,社会保险的骨干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占比最大。社会保险的本质是形成社会共同体,按照大数定律分担社会每个成员面临的社会风险。但由于社会保险承担了额外的社会功能,围绕社会保险出现了各种乱象。”王天宇说。
恢复社会保障的制度功能,取消参加社会保障的户籍限制
事实上,中国已经采取措施放宽户籍和社会保障。
2021年5月1日,《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正式施行,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门槛,户籍在外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即可在就业地参加保险。
同年9月,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通知,在安徽省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除在户籍居住地参加保险外,还可以选择在就业地或者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年12月1日,《浙江省新型就业形式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保障实施办法》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在就业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杨宝全认为,代缴社保现象的出现,既是个人谋取私利的主观愿望所驱动,也是基本公共服务不足的客观结果。应在地方已迈出改革步伐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全国灵活就业保险制度,特别是取消户籍限制,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提供便利。同时,加快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丰富参保方式,强化基本公共服务。
“对选择代缴社保的,要限期整改疏导,其中,对符合个人参保条件的,要引导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把通过代缴社保形成的社保权益全部抹杀掉。”杨宝全说。
郭政建议,对用人单位而言,当前国家对社保缴费等行为管控较为严格,从企业合法合规的角度考虑,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一致,拒绝代缴社保等;对个人而言,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王天宇看来,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是尽快推进社会保险全国统筹,特别是养老、医疗两大险种。只有实现全国统筹,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无缝衔接,突破规范劳动关系就业和灵活就业社保制度的“瓶颈”,并通过全国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社保业务。
“另外,能否将社保所附带的其他社会治理功能,特别是与买房、买车、送孩子上学相关的功能剥离,还原社保本身的制度功能,防止一些人为了这些目的想方设法捏造劳动关系进入社保体系?”王天宇说。据王天宇观察,目前对社保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过轻。“这些违法行为直接侵害了整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危害极大,应当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将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社保违法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围。”(本文中梁亮、张悦、李洋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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