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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民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8元/月,个人缴纳4元/月;
3、失业保险费:1%×就业人数×40%(由雇主承担)
4、工伤保险:三级:0.5%、1%、1.5%(由雇主承担)。
2. 供款薪资基数:
1、非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以员工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且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水平。(2008年7月1日起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特区外最低工资标准为900。此前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850,特区外最低工资标准为750)
2、非深圳市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费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2007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
3、非深圳居民每月社保缴费按最低标准缴纳80元以上。
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000X8%=80,单位缴费1000X10%=100(按2008年特区最低工资1000,关外900计算;个人缴费打入个人账户,从2006年8月起单位缴费全部打入互助账户,不打入个人账户)
5、医疗保险(以住院保险计算,其他保险这里就不举例了):个人缴费3233X0.2%=6.5深圳社保个人交多少,单位缴费3233X0.8%=25.8(以2007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计算)
6、非深圳居民每月社保缴费总额为86.5元,企业养老、医疗缴费总额为125.8元(不含工伤、失业)。
2.深圳市居民社会保障缴费比例
1.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责任比例是:
1、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地方补充养老金):单位承担11%,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单位承担6.5%,个人承担2%;
3、生育医疗保险:0.5%利润分配,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4、住房公积金:13%,全部由雇主承担;
5、失业保险费:1%×雇员人数×40%(由雇主承担);
6、工伤保险:三级:0.5%、1%、1.5%(由雇主承担)。
2. 供款薪资基数:
1、深圳户籍职工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费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的分别以300%或60%为基数。(深圳市2007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60%为1940元)。
2、注:单位和个人承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比例深圳居民和非深圳居民相同,职工不承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深圳居民个体经营者或无单位人员,可个人购买社会保险,每月社会保险缴费500元以上。(以2007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计算,60%为1940元)
3、养老保险:1940X19%=368.6(单位缴费11%即213.4元,个人缴费8%即155.2元,全部由个人缴纳)
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940X9%=174.6,共计543.2元
综上所述,这就是小编对深圳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的解答。深圳社保缴费比例一定要区分深圳户口和非深圳户口,两者的缴费标准也是有区别的,缴费的工资基数和单位承担的比例也不一样,相对来说,深圳户口的员工,单位承担的比例会更高一些,从这个方面来说,本地户口的员工会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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