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 欢迎访问京芷财富网(www.cisilnalsil.com)
海口产前检查报销条件
在海南参加保险、缴纳保费即可享受相关医疗保险报销社保产检报销,但根据缴费时间不同,待遇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外省转移到我省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本省内发生转移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职工以及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2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待遇:
对中止缴费3个月以内(含)的,参保并补缴保费后,可全额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中止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保费,可按照城镇职工身份予以补缴。补缴后,中止缴费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补报销,补缴月数按缴费月数计算。
中断缴费4个月(含)至6个月(含)的,须继续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方可享受全额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未继续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含)的,该期间生育医疗费用按现行标准的50%处理。
(二)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后,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
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含),且患者在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月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按现行补助标准的30%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月份,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含),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可全额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上述几种情况下,生育医疗费用按现行标准的50%或30%处理股票交易,产前检查费用也同样按现行标准的50%或30%处理。
例如孕期10个月,享受全额待遇,产前检查费用报销1000元,当符合衔接政策中50%待遇享受情形时,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比例为1000*50%,即500元。
推荐查询:海口产前检查报销费用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并在对话框中回复【生育保险】,即可获得海南产假/育儿假天数、产妇住院/产前检查报销金额、生育津贴申请入口/条件/标准/发放等信息。
Copyright © 2024 京芷财富网运营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沪ICP备2024065818号-8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风险自负。如侵犯您的权益请移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