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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统一规定,2022年杭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规定与2021年相同,现将规则相关问答汇总如下:
问
新的上限是多少?下限是多少?
回答
根据省部门文件精神,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使用前:下限3957元/月,上限19783元/月;使用后:下限3957元/月杭州社保年度,上限22311元/月。
问
新的上下限会否从2022年1月起追溯适用?会否追溯适用于实施前已离职的员工?会否追溯适用于实施前已退休的员工?
回答
制度运行期间,对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10月按原缴费基数预征的社会保险费差额予以补征或退还;制度运行前已离职员工国债期货,对已预征的社会保险费差额不予补征或退还;制度运行前今年1月至10月退休员工,对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10月按原缴费基数预征的社会保险费差额予以补征或退还。
问
2022年杭州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回答
2021年实施标准
2022 年实施标准
问
年中结算的具体规则——前几年新增的员工
回答
对2021年12月已在单位参加保险、缴纳保费,且新基数实施时仍在单位的参保人员(含新基数实施前一年退(休)人员),自2022年1月开始调整。
问
年中结算的具体规则——年内新增员工
回答
对新进职工当年申报月工资性收入高于22311元的,补征预缴社保费差额。
问
年中结算具体规则——针对今年1月1日至11月29日中午之间停止保险的人
回答
按照省社保中心统一工作安排,对新基地启用时已离职员工预缴的社会保险费不予差额征收或退还。
问
上年度末入职,上半年离职又入职的人员,差额如何补?
回答
凡本年度在同一单位停缴、续缴人员,视为重新就业,按新基数缴费,并按照续缴时申报的缴费工资补缴续缴当月的差额,续缴前一个月基数保持不变。
问
上年度末在岗人员和1月至11月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的差额如何补?
回答
对政策实施前今年1月至11月期间退休员工,用人单位将2022年1月至10月按原缴费基数先行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差额部分予以补征或退还。
问
如果1月至10月之间离职的员工,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补足差额,经办机构是否应该受理?
回答
按照《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审核》程序执行。
问
某企业网上申报上年度员工工资,新基数实施后,发现部分员工缴费基数不正确,应如何调整?
回答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整当年缴费基数:
①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项目,上传《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表》及工资财务支付凭证原件进行网上办理。
②线下窗口:持《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表》和工资财务支付凭证原件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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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社保
审核单位: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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