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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永益信托网消息,4月10日,外贸信托将发行两笔信托融资计划。第一笔为“汇金6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发行规模1.5亿元,融资方为马尚消费金融。另一笔为“五星汇诚资产配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1期”,发行规模2亿元,融资方为捷信消费金融。以上产品期限均为12个月,发行利率为7%-7.3%,发行时间为4月9日至15日。
新金融深度注意到,4月份以来,粤财信托、山东信托也相继发行了新的信托融资计划,融资方分别为乐信旗下的分期乐、橘子分期旗下的橘子数客。
信托是消费金融公司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据永益金融信托研究院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投资于金融领域的集合信托募集资金规模达1848.53亿元受益人,占比28.79%,位居第一。某大型信托公司分析师指出,金融信托规模增长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就包括加大消费金融业务发展力度。从4月份以来消费金融信托产品的密集发行可以看出,随着信托行业复工复产,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重视消费金融信托业务,成为消费金融资金的“大动脉”。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金融业务是一块大蛋糕,但也面临不小的挑战。比如,市场对信托公司个人信贷业务涉嫌套路贷、降息、高利贷、暴力催收等质疑声不断。近期,作为业内最早进入消费金融领域的公司之一的外贸信托,因收取超高逾期费、暴力催收等被消费者集体投诉。云南信托也因消费贷业务合作违规而被云南银保监会重点关注,并被责令整改。
处理意见函指出,云南信托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三方面问题:违规将部分信贷审核、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作为金融机构,违规发放利率过高的信托贷款;与第三方公司存在不正当业务合作,向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放贷。
云南银保监局的这份文件,其实是拒绝了持牌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发放消费贷的助贷模式。这一监管态度引发业界关注。由于涉足消费金融行业的机构大多为“无牌机构”,此类机构的合规问题值得质疑。如果云南银保监局这份文件代表着监管的统一态度,那么除了风控体系和运营体系成熟的头部“玩家”,其他跟风的信托机构或将在后续的市场竞争和监管中被逼出局。
云南信托被地方监管机构发现业务违规
据“金融万世通”披露的文件显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云南信托)近期因助贷业务存在多项不合规问题,受到云南银保监会重点关注,并被责令整改。
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向信访人赵女士下发的《信访事项办理意见》(2020年第9号)显示,2019年10月27日,信访人赵女士通过无锡元世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世云公司)开发的“潇湘优品”手机应用平台向云南信托申请贷款8000元信托消费者投诉,并与云南信托签订了《云南信托-普惠2022号单一资金信托贷款合同》。云南信托随即向其发放了8000元信托贷款,随后“潇湘优品”APP向其收取了1440元的手续费。
云南银保监会认为,云南信托在与元世云公司业务合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元世云公司作为总受托人,投资了云南信托设立的“云祥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后者又投资了“普惠2022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于投资信托贷款。同时,云南信托还与元世云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为普惠2022信托计划提供开发借款人、对借款人进行初审等服务。
云南银保监会认为,根据元世云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该公司不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资质。根据2017年12月1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云南信托违反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时,不得将授信审核、风控等核心业务外包”的监管规定。
此外,在此次信托贷款业务中,云南信托与借款人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的年利率高达36%,这显然是过高的。云南信托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顿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的通知》中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定价不得超上限。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定价应当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贷款利率一般不得超上限”的规定。
云南银保监会还认定,基于“穿透监管”原则,云南信托存在与第三方机构进行不当业务合作,充当信托通道向其变相放贷的问题,违反了《关于规范和规范“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不具备放贷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资金放贷,不得与不具备放贷业务资格的机构联合投资放贷”的相关规定。
意见函显示,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云南银保监局将依法对云南信托严格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责令云南信托认真开展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对云南信托相关业务的监管,督促其不断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水平。
针对监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函,云南信托回复新流财经称,年利率超过36%的说法并不属实。对于其他内容,云南信托称,仍需要时间核实更多细节,暂时不方便回应。
信托公司消费金融业务的合规风险
消费金融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为满足社会不同客户群体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以消费信贷为主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具体包括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电商平台、分期消费平台等机构合作提供的消费贷款或分期服务,以及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
在房地产业务被窗口指导叫停后,信托公司积极寻求新市场,不少公司转向消费金融市场。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拥有金融牌照的信托公司,其集资能力较强。互联网金融平台吸引信托公司看中的是其资金实力,而且放贷没有地域限制,对放贷利率的要求相对宽松,一般年化综合成本最高可执行36%,完全可以覆盖信托公司较高的资金成本。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获客能力吸引信托公司。
从与信托机构合作数量来看,云南信托最为积极,已与萨摩亚金融、买好车、拍拍贷、农分期、京东金融、宜信、微店、微信金融科技、品泰、小赢金融、大搜车、有信等数百家消费金融平台开展合作。
前文提到的云南信托与潇湘优品的合作,其实就是一种助贷模式,由互联网金融平台推荐符合条件的消费贷款借款人,信托公司利用自身风控标准进行二次审核通过后,直接与个人签订消费金融信托贷款合同并放款,借款人直接向信托公司偿还贷款。
新金融了解到,早在2015年9月,原北京银监局就发布过《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个人信托贷款业务风险防范的通知》。通知并未禁止信托公司开展个人贷款业务,但同时设置了开展个人信托贷款业务的诸多必要条件,如建设个人贷款业务IT系统、在尽职调查阶段确认贷款材料真实性及贷款人身份、实行贷审独立审批、不得将核心业务外包给贷款外包机构等。
此外,近期互联网金融平台因贷款骗贷、降息、暴力催债等问题遭到消费者投诉,信托公司也受到牵连。
例如,因捆绑保险、高利贷、降息、暴力催债等问题,微信金科已收到车投速平台近2万条投诉。
公开资料显示,微信金科是一家主要向个人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的金融服务机构,包括汽车、家庭耐用消费品和其他消费品的贷款融资以及租购融资服务,旗下子公司包括微信卡贷、微信车贷、现金贷豆豆贷等。
维信金科在2019年中报中披露,上半年公司与信托金融机构达成助贷合作的信托贷业务量(承担相应风险)50.57亿元,占比35.1%。据了解,外贸信托是其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在聚投速上,外贸信托已收到120余起消费金融业务投诉。有投诉人反映,外贸信托在疫情期间不作为、拒绝延期还款,反而收取极高逾期费、暴力催债。外贸信托还与中腾信、马尚消金、捷信消金、紫金普惠、和美小贷、飞贷、财联社等开展过合作。
此外,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面临“爆仓”风险,如光大信托发行的“光大信托—鸿路爱财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爱财科技出资,由于爱财集团CEO去年底主动退保,该产品于1月15日提前兑付。
信托公司融资渠道角色需转变
或考虑到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风险,部分信托公司在积累经验后,开始尝试“单干”。例如,作为最早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信托公司之一,外贸信托去年上线了个人短期消费贷APP“首首贝”,贷款产品包括首首分期、首首阳光,外贸信托则自行放贷。
云南信托近日还被曝推出自有现金贷产品“云信小水牛”,该产品由云南信托开发、设计、运营,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
不过,新财经注意到,“云信小牛”已更名为“云南信托个人信贷服务平台”。对此,云南信托表示,推出“云信小牛”的目的仅为加强公司消费金融客户服务能力,仅为规划和测试客户服务的一次研究尝试,通过了解用户体验来调整和改进服务水平,因此不存在公然向全市场推广、做重大新品推出的情况。由于本次测试研究工作任务已经完成,“云信小牛”已不再设有接入入口。
此外,信托公司也在通过与互联网巨头联手,寻求向消费金融领域转型。例如,京东数字科技集团近期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达成合作,京东数字科技通过旗下资产管理技术平台JT²智管为西藏信托提供“消费金融风险开放平台”,为西藏信托更好地管控消费金融风险提供决策支持。
新金融深度认为,随着贷后业务监管文件的出台,银保监会对该业务合规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信托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合规管理能力面临更高的要求。
此外,由于信托消费金融业务客户、资产下沉的特点,在疫情冲击下,应加强对消费金融业务真实坏账率和审慎资本充足率的把握,进一步加强交易结构管理。
信托公司要想“改变资金渠道的角色”,就面临着从传统融资向消费信贷新风控理念的转变,除了风控和运营体系成熟的头部“玩家”,其他跟风的信托机构都有可能在后续的市场竞争和监管中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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